申请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双柏县委员会于2022年10月11日向本机关提出编印《南安城里一林家》准印证核准行政许可的申请,本机关受理后,经依法审查,根据《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办法》第三条、第五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》第三十八条、第三十九条、第四十条规定,本机关于2022年10月11日作出了准予行政许可决定(相关文书的编号:双行审决[2022]722号),现予以公开。
双柏县行政审批局
2022年 10月12日